AI大模型的输出:
巨型跨国企业(MNE)可能会使用各种策略来通过操纵产品和服务的定价来实现避税目的,包括:
1. **转让定价**:MNE 可以操纵关联方交易(如公司内部销售和购买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以将利润从税率较高的国家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这可以通过向低税率国家的关联方收取较低的价格或向高税率国家的关联方收取较高的价格来实现。
2. **通过关联公司手续费收费**:MNE 可以向其在低税率国家的关联公司收取手续费或特许权使用费,以减少其在高税率国家的应税收入。
3. **产品销售和折让**:MNE 可以在高税率国家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折让或其他形式的产品销售支持,以降低其在这些国家的销售收入。
4. **成本分摊安排**:MNE 可以使用成本分摊安排,将研发、市场营销和其他费用分配给高税率国家,从而降低其在这些国家的利润。
5. **税基侵蚀和利润移位(BEPS)**:MNE 可以使用复杂的结构将利润从高税率国家转移到低税率国家,通常通过操纵产品和服务的定价。
6. **合理市场价格(ARM)**:MNE 可以使用ARM原则向高税率国家的关联公司收取较高的价格或向低税率国家的关联公司收取较低的价格,从而操纵其在每个国家的利润。
7. **内部货币融资和投资**:MNE 可以使用内部货币融资和投资安排,将资金从高税率国家转移到低税率国家,并降低其在高税率国家的应税收入。
这些策略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实施,包括:
1. **违反arm原则的传输定价**:MNE可能会商定关联方交易价格低于或高于arm价格,从而操纵利润和亏损。
2. **利用异常或异常贷款**:MNE可能会使用异常或异常贷款将利润从高税率国家转移到低税率国家。
3. **使用杂乱无章的成本分摊安排**:MNE可能会使用复杂的成本分摊安排,将费用和支出从高税率国家转移到低税率国家。
4. **创建人为薄-fluidDROPs**:MNE可能会创建人为的流动资产或负债从而将收入从高税率国家转移到低税率国家。
这些策略通常被视为形式主义的或人为制造的,且不符合经济实质,被各国税务当局和国际组织(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二十国集团(G20))所挑战和周旋。
为了应对这些做法,许多国家实施了各种反避税措施,包括:
1. **转让定价法规**:政府实施转让定价法规,以确保MNE按公平市场价格对关联方交易进行核算。
2. **严格的报告要求**:政府引入严格的报告要求,使MNE更加透明地披露其税务安排。
3. **提议的全球最低税率**:G20和OECD提议实施全球最低税率,以防止MNE将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
4. **增强税务行政合作**:政府和国际组织正在努力增强税务行政合作,以分享情报、协调税务政策并打击跨国避税行为。
然而,滥用转让定价和其他税务减免策略仍然是政府、国际组织和MNE之间正在进行的辩论和谈判的主题。